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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8
大运网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黄付平 通讯员 张鲲)为加强大运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深圳市消防部门8日起在大运场馆全面禁火。
据悉,警方制定了《关于加强深圳大运会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和《关于深圳大运会期间场馆禁火的通告》。《禁火的通告》将大运期间深圳所有大运会场馆划为禁火区域,严禁一切危及场馆消防安全的火源火种、危爆物品进入场馆,禁止任何擅自动火行为。任何违反《禁火的通告》规定的行为,都将由公安机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消防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处以罚款或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深圳特区报 | 编辑:谢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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