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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服务点、兴趣小组负责人和骨干注意:
为了很好的配合和安排各服务点、兴趣小组使用场地, 从2009年1月1日起,个服务点、兴趣小组需要使用天汇、芳村工作室场地,都需要提前3天下载相关表格填写后发送到指定的邮箱,收取后,场地安排好,会电话联系回申请人。
备注:
1. 1、此必须以电子版或者手写形式向指定的负责人(启智专职-啊仪)申请,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到邮箱1205133@qq.com提交的申请,申请后会在2天内电话回复。
2. 2、保证活动完离场前处理好现场的清理工作,包括关好门窗、清理垃圾如借用天汇城需保证活动人员遵守该商场管理规定,不嬉戏,不到活动场地以外或者影响商场正常营业。
3. 3、不得在场内大声喧哗,追逐。
4. 4、临时借用场地申请必须在活动日期前3天提出书面申请.特殊情况可现场填写。
5、
此文档启智总队会做留底存档。
场地申请联系人:啊仪 QQ1205133 TEL:13711112222【勿发短信,谢谢】
[ 本帖最后由 启智会员中心 于 2009-1-6 11:04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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