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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招考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高考院校录取新生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和录取有志愿服务经历者。这是记者从昨日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决定列入今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的《广州市志愿服务条例(草案)》中获悉的。
志愿者有困难时可优先获得志愿服务
李自根、钟南山、陈开枝、陈武等21名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广州市志愿服务条例〉的议案》所附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规定了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如有困难时可优先获得志愿服务;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或者商业秘密;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草案》规定,志愿者因升学、就业等原因需要志愿者服务证明时,志愿者组织应当发给服务绩效证明书。志愿者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从事志愿服务,以及参加相关的培训,其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支持。
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为志愿者建立基本状况和服务情况的档案,未经志愿者本人同意,不得公开档案记载中的个人信息。
受益单位应为志愿者办理人身保险
志愿者在从事志愿服务时出现意外怎么办?《草案》规定,志愿者组织应当协调志愿服务的受益单位根据志愿服务活动的需要,为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办理相应的人身保险。
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不能归责于第三方等原因导致人身、财产损害而自身又无法妥善解决处理时,政府、志愿者组织应视其受损情况给予必要的帮助、资助直到国家救助。
未成年人从事志愿服务要征得监护人同意
《草案》规定,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应征得监护人同意,且只能参加与其年龄、身心状况相当的志愿服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他人从事志愿服务活动,不得以志愿服务的名义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
目前广州志愿者注册数量未达文明城市标准
市人大政法委主任陈小清介绍说,广州是全国志愿服务的发源地,在全市大型活动、扶孤助弱等方面提供了大量扎实有效的服务。但由于广州没有志愿服务方面的法规,志愿服务事业面临多方面难题,如志愿者组织的规范发展问题,志愿者权益的保障问题等都有待建立相关的制度予以解决。
市人大代表、团市委书记李自根称,全国文明城市要求注册志愿者人数应占城市人口的10%,目前广州志愿者的注册数量为67.6万,尚未达到上述要求。成功举办2010年亚运会也要求志愿服务立法。目前,全国已有江苏、吉林等11个省和北京、深圳、杭州等8个城市制定了志愿服务的地方性法规。
民政局质疑:
已有义工联,还有成立志愿者协会的必要吗?
对于《广州市志愿服务条例(草案)》,市人大代表谢小能表示,由民政局管理的广州市义工联合会与共青团指导的广州青年志愿者协会两者在职能上有很多相似之处,应如何理顺两者的关系,是否应当将两者统筹起来,需要进一步的讨论和研究。
市民政局社区处处长杨海清表示:广州市已成立“义工联合会”,许多志愿者组织已经以团体会员身份加入义工联。“额外再组建广州志愿者协会,会造成实际操作的混乱,也是对公共资源的浪费。”
杨海清还建议将《草案》中志愿服务活动遵循“无偿”原则,改为“非盈利性”。“志愿者一些最基本利益,如参与服务时所必需的交通费、餐饮费等应该由志愿服务活动的主办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以上转摘自中国教育在线 公务员频道 http://gongwuyuan.eol.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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