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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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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0 10:36:39 | |阅读模式
《经济日报》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对话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现代化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
广东企业社会责任与公益事业研究中心副主任
赵琼
2004年2月14日
1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目前国际上也没有同意的定义,一般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对消费者、对社区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环境、支持慈善事业、捐助社会公益、保护弱势群体等等。企业社会责任超越了以往企业只对股东负责的范畴,强调对包括股东、员工、消费者、社区、客户、政府等在内的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最基本的是企业的法律责任,包括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不违背商业道德。在高层次上是企业对社区、环境保护、对社会公益事业的支持和捐助。
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企业对其自身经济行为的道德约束,它既是企业的宗旨和经营理念,又是企业用来约束企业内部包括供应商生产经营行为的一套管理和评估体系。企业社会责任守则不同于其他的技术标准,它超越了以往企业只是强调技术性指标,只是把赚取利润作为唯一目标这样的传统理念,而更强调在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注重生产过程中人的健康、安全和应该享有的权益。企业社会责任还强调企业对消费者、对环境和的社会价值,注重企业对社会的贡献。
2、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两个误区
目前,社会上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有两个误区,一种观点认为推行企业社会责任就是又要回到“企业办社会”的模式去。实际上,企业社会责任不同于“企业办社会”,因为,所谓“企业办社会”是指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将企业看成是一个行政单位,企业对每一个员工承担了本来应该由社会承担的福利功能,如企业办学校、办医院、办社区等,其结果是企业用于支付员工福利的社会成本不断增加,企业效率低下,这种现象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李培林研究员把它称之为“企业的社会成本”。而企业社会责任则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经济功能与社会功能相剥离的前提下,企业有目的、有计划地主动承担对员工、对消费者和对社区的社会责任,其结果是企业在创造利润的同时,获得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社会赞誉,实现了企业与社会的共同可持续发展,实现企业发展与社会利益的双赢。
另一个误区就是将企业社会责任等同于《国际劳工标准》、跨国公司的《企业社会责任守则》、《SA8000认证》,或者相反,将企业社会责任等同于企业捐赠或企业所做的公益事业。这样的理解是不够全面的。我反复强调,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整体的概念,它既包括基本的社会责任,也包括高层次的社会责任。国外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方面都包含了这两个层面的内容,遵守法律、遵守国际劳工标准这仅仅是企业最基本的社会责任,它不能代表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如果一个企业做到了遵守法律、保证了员工生产安全、职业健康,就可以说这个企业履行了最基本的企业社会责任,但还不能说这个企业已经达到了较高层次的企业社会责任水平。反过来,如果一个企业为社会公益事业做了大量的捐赠,然而,它在基本的社会责任方面受到了谴责或投诉,例如,使用了童工,或出了生产安全事故,那么,也不能说它很好地履行了企业社会责任。国外一些知名品牌的跨国公司之所以积极推行企业社会责任,原因就在于此,他们最害怕生产供应链上的企业触犯了法律或国际劳工标准,损害他们的品牌形象,所以他们要求加工企业在产品达到技术标准的同时,还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3 、因不注重企业社会责任对我国企业的影响
目前,由于企业社会责任主要是由跨国公司在其生产供应链上推行,所以,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影响最大的是对外加工贸易企业和出口企业,特别是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做贴牌生产的私营企业,涉及到电子、纺织、服装、制鞋、玩具、工艺品这六大行业。因为这些企业主要是以劳动力密集型为主,在生产条件、生产安全、员工的职业健康和权益保障方面问题比较突出,许多生产安全事故、职业中毒、员工权益受侵害的事件都发生在这些企业。根据《南方日报》报道,2002年广东省非公小企业发生安全事故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省工矿企业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75%和68%。根据广东省总工会的统计,仅2003年投诉的,全省工伤、职业病148件,大多都发生在劳动力密集型企业。有些加工贸易企业因达不到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要求而被停单,而有些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改善较好的企业获得了更大的订单。
从广东的情况来看,企业社会责任的压力比较大。因为广东以外向型经济为主,加工贸易占有很大的比例。多年来广东进出口额占全国三分之一,出口额略超过全国三分之一。广东目前有加工贸易企业7.1万家,2003年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达1991.6亿美元,占全省进出口贸易总额的70.2%,占全国进出口总值近五成,其中出口占全国加工贸易出口总值的48.9%。广东从事加工贸易的主要有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2003年1-11月,外商投资企业出口844.1亿美元,占全省出口总额的61.97%。2003年全年,参与外贸进出口的私营企业有6490家,进出口总值达223.9亿美元。2002年广东出口依存度(外贸出口总额与GDP的比值)高达84.2%,比全国26.0%的平均水平高出58.2个百分点。
从广东外贸出口市场来看,近几年欧美市场出口已经超过40%,仅次于亚洲市场,而欧美市场正是积极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主要地区,所以,广东就成为欧美发达国家关注企业社会责任的焦点。广东的加工贸易企业以劳动力密集型为主,所以,这些企业就成为跨国公司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的直接目标。
4 、目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主要问题
目前广东劳动力密集型加工企业中的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主要集中表现在生产条件、生产安全、职业中毒、加班、劳动关系紧张、员工基本权益保障这六个方面。
●劳动合同问题。根据广东省有关部门的统计,反映签定、履行劳动合同问题的来访、来电147件,占12%。根据深圳市有关部门统计,2003年上半年劳动仲裁案件共798宗,其中,劳动合同类案件380宗,占立案总数的47.62%,与2002年同期相比,上升31.77个百分比。根据调查,目前,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中有很多企业没有与员工签定劳动用工合同,员工在遇到如职业病、欠薪、辞退等问题需要投诉时,找不到任何凭据。根据调查,有些企业老板为了逃避员工职业病造成的法律责任,他们采取三个月换一批员工,这样以来,当员工的职业病或职业中毒发作的时候,他们已经离开了原来的企业,又没有任何凭据,给职业病和中毒事件的认定造成了很大的难度。
●劳资纠纷问题。根据广东省有关部门的统计,2003年,劳动争议处理问题80件,占总数的6%,工资、工时问题173件,占14%。据了解,不仅是外资企业、私营企业,而且一些大型国有企业也有劳资纠纷的问题,因为下岗补偿的问题上访事件时有发生。根据深圳市有关部门的反映,2003年深圳最突出的问题是辞退经济补偿,占申请仲裁的50%,其次,是劳动工资问题,占20%,社会保险占15%。
●生产安全、职业健康问题。根据来自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统计, 2003年一季度事故死亡人数超过1000人的有8个省,其中包括广东、浙江、山东、四川、江苏、河南、安徽和湖南八个省。2003年一季度发生3起10人以上特大事故的有7个省,包括:浙江、山西、黑龙江、福建、湖南、广东、贵州。
根据《广州日报》报道,2003年1--11月,广东全省安全生产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79185起,死亡11545人,受伤68883人,直接经济损失4.42亿元。根据《南方日报》报道,2002年广东省非公小企业发生安全事故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省工矿企业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75%和68%。根据广东省总工会的统计,仅2003年投诉的,全省工伤、职业病148件,占所有来信来电投诉的12%,这说明生产安全和职业健康的问题在广东全省都很突出。如一些制鞋厂仍然使用含有二甲苯的溶剂,中毒事件时有发生。
●工时和加班问题。这是加工生产企业最普遍的问题,也是最难以解决的问题。中国加工生产企业的工时问题从国际劳工组织的网站上都可以看到很详细的资料,在赶制订单的季节,有些企业的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更有甚者,一些企业工人的加班工资只有0.5元一小时,严重违反劳动法。有些企业实工人实行计件制工资,他们采取把计件的单元价格压得很低的做法,使工人不加班就完不成当天的任务,而且,从帐面上看就没有加班工资,从而逃避了加班工资的问题。
●社会保险问题。以养老保险为例,根据广东省社保基金管理局的统计,2003年,全省外资和港澳台资企业购买社会保险的人数为277.82万人,远远低于实际劳动者人数。根据广东省统计局对全省600家非公有制企业的2002年企业养老保险的情况调查,226家私营企业中参保的企业有192家,占85%,其中职工参保的比例为39.1%, 209家港澳台资企业中,参保的企业有191家,占91.3%,职工参保占48.6%,165家外资企业中,参保的企业155家,占93.9%,职工参保的比例为57.3%。如某港资企业实有职工1124人,但是,实际参保的人数只有512人,占45。6%。另有一家港资企业,实际职工人数为400多人,但是,参保者只有100多人。可见,私营企业、港澳台资企业和外资企业职工参保的比例普遍较低。有些地方政府甚至对一些企业的职工的实际人数都没有掌握,企业也不愿意想政府透露,就是回避购买保险的问题。
●妇女权益保障问题。根据省有关部门统计,涉及女工、计生问题的来访、来信、来电52件,占总数的4%。根据调查,有一些外资、港澳台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在保护妇女权益方面做得很差,一些企业,只要妇女一旦怀孕,就逼迫她离开,这样,企业就逃避了妇女三期保护的问题。所以,很多企业说他们没有这方面的问题。有些工种明明有毒,却让年轻的女孩子去做,结果使她们出现中毒,染上职业病,导致婚后生育畸形。
这些问题涉及到地方政府的各个管理部门,包括生产安全、劳动、社会保障、消防、工会、妇联等部门。所以,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涉及到地方政府管理的方方面面,直接影响到外貌出口的订单和外商投资环境,直接影响到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5、 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为什么会在劳动力密集型加工生产企业中产生如此突出的社会责任问题?分析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地方政府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督失灵、企业经营理念没有真正以人为本、员工不了解自己应有的权益,自我保护意识差。
第一,地方政府对企业社会责任监督滞后。根据调查,很多地方政府官员对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了解甚少,或者根本没有概念,对它的利害也没有清醒的认识,对企业里存在的很多情况也不了解。政府管理部门只注重企业的利润和税收,而对企业守法行为的监督力度不够。即使有些地方政府了解情况,也并没有从整体上积极推进。在生产安全方面,地方政府抓得比以前严了,但是,职业健康和员工权益保障的问题仍然很多。一些地方政府对企业的确切人数都搞不清楚,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比例不高。地方政府之所以这样,是与地方政府的GDP目标和目前所倡导的服务型政府的定位有关。因为企业是发展地方经济的主体,也是地方政府服务的主要对象,也就是说,地方政府与企业是利益共同体。地方政府仅仅是看到了与企业目前经济利益的关系,而没有看到企业发展与地方经济长期发展的关系,所以,对企业有些放任,甚至任由企业提出条件。一些企业向地方政府要求更为宽松的条件,甚至提出,如果政府管得太严,他们就搬走工厂。地方政府从发展地方经济的利益出发,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以致一些恶性事件的出现才去治理。甚至有个别地方政府还以不买保险作为吸引外资的优惠条件,这是很危险的。实际上,尊重企业自主权不等于对企业放任不管,而是尊重企业自主经营权,而对企业守法行为的监管一刻也不能够放松。地方政府既然与企业是利益共同体,那么,就应该从企业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长远利益着想,而不是只看到企业创造的产值、利润和税收。在地方政府放宽管理的同时,要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管。
事实上,没有任何一个企业社会责任守则超越我国劳动法、生产安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范畴,甚至有很多标准都低于劳动法的要求,但是,有很多企业做不到。多数企业反映,地方政府执法与客户审核的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客户往往是聘请第三方审核员进行审核评估,他们审核的过程非常仔细,而且每一次都要求要调查工人,了解真实情况,动真格的提出意见,不留情面,如果企业不认真对待审核员提出的整改意见,审核几次都不合格的,就有可能被停单,甚至取消订单。这与一些地方政府走马观花式的“综合大检查”形成了明显的对比。当然并不否认,大多数地方政府的检查是认真到位的,但是,出问题的企业往往就在地方政府的眼皮底下,这就不能不说明地方政府的监管情况。
第二,企业没有树立以人为本的营理念。多数企业经营者和管理人员缺乏社会责任意识,不把改善员工的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当作企业的社会责任,而一味地压低劳动力价格,延长劳动时间,降低劳动力成本,所以才导致了将企业社会责任问题被政治化为所谓的劳工、人权问题。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本身是一个经济领域和社会层面的问题,只有改变企业家的经营理念,真正重视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改善员工的生产生活条件,才能彻底消除某些人将企业社会责任肆意扩大到政治领域,意识形态化的企图。一些大的跨国公司在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的过程中,把人的价值看作高于利润,在人与生产安全、成本、利润发生冲突的时候,总是把人的价值放在第一位,真正做到“以人为本”。而在一些加工生产企业里,把产品、利润看得很重要,而不把工人的生产安全当一回事,在这些老板的眼里,产品和利润远远高于工人的价值和人身安全。有某家制衣厂,制衣针扎进了工人的手指,医院认定需要休息7天,老板却只给3天假,而且连工资也不愿意支付。这样的事件如果出现在跨国公司,就很有可能会成为很严重的工伤事故,进行严肃处理,并按照规定给予补偿。
第三,企业员工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维权意识太差。据深圳市有关部门反映,前来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的外来工缺少基本的法律知识,不了解法律程序,缺乏证据,致使许多案件难以立案。信访部门也是要花费70%的口舌向他们介绍法律知识和法律程序。大多数外来打工者缺乏基本的自我保护意识,更不了解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识别与危害,所以,很多员工都是在超过了投诉时间期限的范围才报案,有些甚至在一两年之后才意识到自己中毒或得了职业病,造成严重后果。这些员工大多都是刚刚从农村来到城市的外来务工者,文化程度不高,一般也就是初中毕业。他们打工的目的就是为了赚钱,只要能够赚钱,不管怎么辛苦,他们都能够忍受。在这样的心态下,他们大多数都愿意多加班、多赚钱,但是,他们并不清楚自己应得的利益和权利。所以,他们总是处在任由老板摆布的地位。实际上,员工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着重要的推动,他们作为企业的主体,如果员工能够做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监督企业经营者对社会责任的履行,那么,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督和推进就会形成来自企业内部的动力,这种动力胜过任何一个外在的压力。
6、 政府在推进企业社会责任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
企业社会责任看起来是企业自身的经营理念和社会责任管理体系,但是,企业也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发展和运作的。在西方发达国家,企业社会责任并不是完全是靠企业家自身的觉醒形成的,而是靠市民社会的基础和各种社会运动的推动发展起来的。但是在中国,目前既缺少市民社会的基础,又缺乏社会运动的推动,在这样的条件下,政府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推动就显得更为重要。
目前在中国,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主要是通过跨国公司的审核和评估在供应商中推进,政府基本上没有介入。在中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阶段,政府在领导市场经济发展方面的仍然发挥着主导的作用。在中国目前缺乏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社会基础和各种社会力量的情况下,政府的引导和推进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
根据目前全球化进程中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趋势,政府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推进企业社会责任:
第一,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法制化,要从公司法的总则中突出强调企业必须承担的基本社会责任,使企业社会责任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管理体系中。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实际上是强化企业的守法行为,使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劳动保护法、生产安全法和环境保护法,在遵守国家各项法律的前提下创造利润,为社会作贡献。
第二,使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与国际接轨,建立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在西方发达国家,对任何一个企业的评价都是从经济、社会和环境三个方面,经济指标仅仅被认为是企业最基本的评价指标,而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有多种多样,如道琼斯可持续发展指数、多米尼道德指数、《商业道德》、《财富》等都将企业社会责任纳入评价体系。所以,跨国公司都把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作为实现企业好公民形象的条件,并且将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一个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体系,有明确的计划、有专门负责部门、有一定的经费保障、有可操作的规范化的管理程序。而在中国,对企业的评价仍然停留在经济指标上,这样的评价体系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和要求,也不利于中国的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
第三,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培训,要让地方政府管理部门的官员和企业经营者、管理者理解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发展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帮助企业树立社会责任的理念,在创造利润的过程中,不能忽视企业的社会责任。要帮助企业建立企业社会责任的管理体系,使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尽快与国际接轨。
第四,加大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让全社会都来关注企业社会责任,参与到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的运动中来,营造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社会氛围。使企业在一个积极促进企业社会责任的环境中认识到推行社会责任,有利于企业发展,否则,对企业发展会产生不利影响。
第五,地方政府要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督,对企业守法行为的情况要充分了解,并做出定期评估。表彰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对那些严重违反劳动法、生产安全法和环境保护法的企业提出批评或惩罚,从而引导企业转变观念,朝着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方向发展。
实际上,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并不仅仅局限于跨国公司的供应商中,也不仅仅局限于劳动力密集型加工企业中。全国各地许多煤矿、施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频频发生,甚至一些国有企业因为下岗补偿问题引发的劳资纠纷和上访事件,很多私营企业在给员工购买保险的漏洞,职业性中毒、职业病、拖欠工资等等问题都属于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所以,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普遍的问题,而不仅仅是某个地区、某个行业的问题,而是所有企业都面临的问题。所以,强化企业社会责任一定要从根本上治理,标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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