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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给孩子一份自尊
几乎所有的父母都希望子女自尊自爱。可爸爸妈妈们,你们知道吗,孩子的自尊心是需要培养与呵护的。没有父母的耳濡目染,没有父母有意识的引导,孩子很难培养起自尊自爱的意识,反而容易产生自暴自弃心理,请看这方面的实例:
(公共汽车上)
一对父母带着孩子上车,当售票员让他们付三份乘车费时,那对父母以“孩子还小,不 用买票”为由,与售票员发生争执,继而恶语相向。约莫已有八岁的孩子一脸害羞和惊恐,缩着身不敢站直(分明是父母早已吩咐过,以免显出身高)。双方的争吵后来愈演烈,试图息事宁人的孩子从自己口袋里掏出一枚硬币,正想交给售票员,却被母亲阻拦,还被狠狠地推搡了一把。看着在全车乘客面前丢尽脸面的父母,孩子拉着父母的衣角泪流满面。
(某大商场的门口)
当时恰逢商场搞庆贺活动,门口悬满了彩旗汽球之类的物品。当庆贺活动结束,围观的人群忽地涌上,拉扯着汽球和彩旗哄抢互夺。也许,这些父母们是为孩子而动手抢夺的,但粗暴的拉扯、野蛮的争抢。肆意的破坏,却使在场的孩子们感到震惊:父母太没公德、太丧失自尊了。在他们的眼里,父母顿时变成了一个毫无廉耻感的怪物。汽球彩旗终于送到了孩子们的手里,父母的卑俗形象也遗憾地深刻在了孩子们的记忆中。
实际上,父母们通常苦口婆心地教育孩子要“好好做人”,但千言万语往往毁于你的一次行动。父母的一次无自尊的行动,更会毁掉孩子的自尊心。
怎样培养孩子的自尊心
孩子的自尊心像稚嫩的小苗,一旦受到伤害,会留下难以愈合的伤口,甚至会影响他的一生。因此,爸爸妈妈应保护孩子的自尊心,并注意培养孩子的自尊心。
怎样培养孩子的自尊心呢?
1、不简单粗暴的对待孩子,使孩子在愤恨中失去自尊心,而应该循循善诱,就事论理,使孩子在不知不觉中建立自尊。孩子有强烈的"自我中心"意识,作为爸爸妈妈要善于抓住生活中的点滴小事,向孩子讲清简单的道理,教育和培养孩子置他人的位置考虑问题的习惯,逐渐摆脱"自我中心"意识,使孩子觉得人与人是平等的,从而懂得只有尊重别人,别人才能尊重自己的道理。
2、不要讽剌、挖苦孩子,应积极鼓励,适当赞扬或给予奖励,使孩子在自豪中建立自尊。不少孩子争强好胜,有上进心,并且希望得到成人的赞许,但由于年纪少,难免出现错误或做事情不如大人意。对此,不能过多责备孩子,而应抓住其微小进步,激发孩子的积极性,使他们克服不足,让他们在不断的进步中增强自尊心。
3、不要对孩子冷漠和厌烦,应该给孩子创造表现自己的机会,使孩子在满足之中建立自尊。孩子爱表现自己,喜欢做事,更喜欢成功,成人不要怕烦怕脏,让孩子退缩一角,而应尽可能地给他们创造机会,施展他们的才华,并用爱抚的微笑,诚恳的赞许,鼓励孩子进步。这样不但使孩子增强了自信心,还可以培养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感情。
4、不要对孩子管教太严,应该把孩子当作独立的主体,使孩子在平等之中建立自尊。父母不要把孩子当作自己的私有产品,用命令的口吻跟孩子讲话,用成人的标准要求孩子。作为父母应该鼓励孩子大胆发表自己的见解,鼓励孩子与成人争辩是非,如果成人确实说错了,做错了,应坦诚地承认,并向孩子道歉,使孩子觉得父母是尊重他的,自己也应该尊重父母和别人。 当然,一味地表扬、奖励、赞许孩子,会使孩子产生虚荣心。必要的批语以及慎重的处罚,也是培养孩子自尊心的一个很好的手段。它是一种冷却剂,可以使孩子冷静地检点自己的言行,修正自己的错误。
培养孩子的自尊心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成人要有耐心、细心,关心爱护孩子,使孩子的自尊心得到健康发展。
心罚会摧毁孩子的自尊
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我们常见有一类人,他们头脑聪明也很能干,但却工作平平,甚至常出纰漏,究其原因,周围人的共同看法是,此人缺乏责任感。相反,另一类人并无过人之处,但做事却目标明确,坚毅果断,敢作敢当,事业有成,与其共事的人也很信任他,具有良好的信誉,分析原因也很简单,对人、对事、对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可见,责任感的培养是一个人健康成长的必由之路,也是当前家庭教育中,家长体罚孩子的现象(尤其在城市)是大大减少了。但还是经常会听到一些家长对"不争气"的子女出言训斥、嘲讽,进行一种"心罚"。殊不知,这对于孩子稚嫩的心灵有很大的伤害!
一般来说,现在的孩子心理比较脆弱.不管家长们训斥与嘲讽的出发点多善良,理由多么实在,但其教育效果,必然势得其反。
诚然,对孩子体罚不好,"心罚"则更是不该。"哀莫大过于心死"。家长用尖刻的语言奚落、讽刺、挖苦孩子,表面上看比体罚"文明",但它带给孩子的伤害绝不会比体罚小。从某种程度上讲,可能还有过之而无不及。体罚更多伤害的是孩子的身体,而"心罚"更多的是伤害孩子的"心灵"。受"心罚"的孩子自尊心被摧毁,自信心被打击、智慧被扼杀。
父母是孩子人生道路上的第一任老师,是孩子在这个世界上最值得信赖的人,热爱孩子是父母的天职,但怎样去爱,如何去教育却大有讲究。任何情况下,家长都不应该用讽刺、挖苦的语言和方式去伤害孩子,不应该心罚或变相心罚孩子。如果那样做,则是家长的失职,是家庭教育的失败!
俗话说"良言入耳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家教成功的父母是深悟"良言"妙用的,他们善于观察与揣摩子女的心态处境,然后选择时机有针对性地用"良言"抚摸他、温暖他、激励他;
当孩子受挫折时,不妨说几句话解围;
当孩子沮丧时,适时说几句热情的话予以鼓励;
当孩子疑惑时,及时用柔和的语言给他提个醒;
当孩子自卑时,不忘记用他的"闪光点"燃起他的自信心;
当孩子痛苦时.尽量设身处地说些安慰的话……
这样,孩了蔫了的理想之花又会渐渐开放,座落的人生之帆又会慢慢扯起。须知"良言"是甜甜的,香香的,充满活力的;"良言"是清风,是春光,是青山绿水。但愿每位父母都养成使用并警用"良言"的习惯,讲究教育的艺术!莫再"心罚"孩子!
什么是自尊?
在家里,父母们常常告诫孩子要有自尊心;在学校,老师们常常教育学生要自尊、自爱;在生活中,我们也常常听到人们议论,说某人自尊心太强等等。可见,自尊是一种很常见的心理现象。那么,究竟什么是自尊呢?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首先,自尊是一种评价和体验。一般来说,从两三岁开始,儿童便有了自我概念,能够描述自己的身体特征、年龄、性别和喜欢的活动,如"我是个男孩""我两岁半了"等等;到了三四岁时,儿童能够评价自己,并从中体验到自豪或羞愧,于是出现了自尊的萌芽,如"我长得漂亮""我是个懂事的孩子"等等。我们若把心理过程分为认知,情感和意志三个方面,与之相应,自我意识可分为自我概念、自尊和自我控制三个方面。其中,自我概念是对自己的客观描述,如"我是个中学生",而自尊则在这种描述的基础上还带有评价和情绪情感色彩,如"我是个优秀的中学生"。
其次,自尊是一个人具有积极意义的品质,这一点与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自尊有所区别。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有时会听到这样的责备:"你这个人自尊心太强了。"他就是说,自尊太低了不好,太高也不行,最好是适中。可我们却认为,自尊只包括我们人格中具有积极意义的部分,是应该努力培养的。也就是说,自尊越高越好;相反,所谓"死要面子"、"追求虚荣"、"盲目骄傲"等等,不仅不是自尊,而且是一种自卑的表现。
第三,自尊与个人的自我价值有关。当我们在公共汽车上给老人让座,看到周围人赞扬的目光时,我们会觉得自己品德高尚;当我们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时,我们感到自己有能力;当我们的建议被老师或同学采纳后,我们会认为自己很重要,这些都是自尊。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可以获得很多情感体验,但并非所有的情感体验都属于自尊,如恐惧、焦虑、喜好、厌恶等就不属于自尊。只有那些与自我价值有关的情感体验如自信心、成就感、荣誉感等才属于自尊。只有正确理解了自尊的含义,我们才能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真正地把握自尊、追求自尊,并最终超越自尊。
如何对待幼儿的过错
对待过错要遵循幼儿的年龄特点,有针对性地教 育帮助孩子,挖掘他们的潜力,使幼儿健康成长。 不要偏爱孩子 许多父母,把溺爱当作对孩子的爱护,只在物质生活上给予优越的照顾,更有甚者护短、不能正确对待孩子的过错,更不从本身的言行上找原因。有个孩子不上奶奶家,原因是其父亲没给他买零食。“你听不听话?”父亲大声地训斥,"不听。那,那我给你五角钱?”“好!”孩子接过钱一溜烟地跑了。当孩子做错事时,不是弄清事因严加管教而是袒护孩子,结果,助长了孩子的坏毛病;犯了错误不但受不到应有的批评,反而包庇护短染上恶习,造成大错就悔之晚矣。
正确的爱,应当像鲁迅先生所说的“养成他们有耐劳作的体力、纯洁高尚的道德、广博自由能容纳新 .潮流的精神,也就是能在世界新潮流中游戏,不能淹没的力量”。
自尊心是一个人要求得到他人和集体尊重的七‘ 感,是学习努力上进、克服缺点的动力。在孩子的厅长过程中,时时要注意爱护孩子的自尊心。也许您儿去曾看到,成年人喜欢嘲笑孩子,不是恶意,不是当真可是“这孩子脏得简真像一只小狗”、“这孩子不会成习的”……甚至看不到他的优点,难道这仅仅是嘲笑吗了叮惯了刺耳的喝斥,于是是非不清,没有了上进心,丧失自尊心,跟着而来的是失去动力、目标。
正面教育,启发引导 当孩子有过错时,要善于抓住其内心的冲突或消 绪的波动,抓住时机进行正面教育引起情感的震动, 人的情感、意志只有在正确认识的支配下,才会沿着正确道路发挥作用,面对幼儿的过错要注意讲道理, 但切忌空洞说教,强制灌输,谈话要注意感情的流通,心灵的沟通。孩子们喜欢形象生动的画面,亲切的语言,结合日常生活,利用游戏、故事、图片加以引导,启发幼儿分辨是非。当看到别的小朋友玩某种 新奇的玩具时,孩子们就想占为已有,偷偷地拿走, 这种行为不是偷,但要及时纠正、制止。通过生动的故事,使他知道这样做是错的,同时,启发孩子别人的东西拿了后要归还。
以身作则,树立榜样由于幼儿只是初步掌握一些道德认识,掌握抽象的道德原则还很困难,对道德判断还带有很大的具体性、情绪性。只要成人说是好的,自己感兴趣的就以为是好的,所以以身作则,树立榜样是一种很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教学方法。
幼儿的一些过错往往是模仿的,此时更需要树立榜样。苏霍姆林斯基说:“儿童的心灵是敏感的,它是为着接受一切好的东西而敞开的。”如果想感化人,你本身就必须是~个能以实际上鼓舞示范别人的人,用你的言行去教育幼儿。 适当的惩罚提到惩罚往往就有人想到打,大家都知道父母或其他的成人打孩子,不是为了个人的满足而是为了让他们有所收获,制止他们的不良行为。姑且不从精神道德方面来探讨这个问题,看看这个家长,他“杜理”自己的孩子,不仅仅是关着门在家打孩子,而是把孩子拖到院子里,当着“观众”打,并强迫孩子脱去衣服…;… 孩子难过的不是挨打的疼痛而是对他们的鄙视, 是精神上的屈辱。粗暴的打骂,只能暂时触及孩子的皮肉,不能触动孩子的心,更糟糕的是可能使孩子在打骂的威胁下形成心口不一的毛病。在讲明道理的同时,适当的惩罚是可行的。
文/刘海燕(编辑徐磊
珍惜孩子的荣誉
儿子自两岁半进入幼儿园起,除了知道得大红花是 光荣的外,还懂得“好孩子”奖状是他在幼儿园一学期来 表现的物证。尽管幼儿园里发的奖状是见人一张,但儿子 却格外看重这份荣誉。
这不,儿子昨天放学回家,在楼下就高声喊我:“爸爸,我得了奖状。”我闻声从阳台上向下看他时,他忙举起 手中的奖状向我展示。我笑着鼓励了他一句,并叫他上楼来。儿子却又说:“给我把奖状贴起来。”我点点头,他才拔起小腿往楼上跑。一跑进屋,儿子就去找透明胶布和剪刀, 要我就给他贴在门上。我按儿子的“旨意”,端端正正 地把奖状在儿子读小班下学期时得的那张奖状下面贴上后,儿子在旁边一拍小手,无比自豪地欢呼道:“啊——, 我又得了一张奖状啊——”望看儿子那天真的脸蛋,我幸 福地笑了。
这时,跟儿子一起来我家玩的一位小朋友说:“我有 三张奖状。”儿子一听,说:“我还有奖状没贴出来。”那小朋友说:“你这只有两张,比我少一张。”儿子见小朋友这 么一说,便喊我道:“爸爸,我还有三张奖状呢?” 、我一惊,想不到年仅五岁的儿子还真识数。从儿子两岁半开始幼儿园到现在,已有五个学期了,每个学期一张奖状,现在应该是有五张奖状的。但我们先后搬了两次家,头两张奖状在搬家时都遗失了,儿子曾为此哭过几回。第三张奖状现在正贴在门上,那第四张奖状是去年下半年得的,记得当时儿子要我给他贴上时,家中的透明胶 布已用完了,我就叫他等我买回胶布后再贴。 结果,我忘记了买胶布,也就忘记了给儿子贴 上那张奖状,那张奖状现在也不知放在什么地方了。
于是,我小心地对儿子说:“你原来的奖 状搬家时弄丢了,你不记得了吗?儿子把嘴 一扁,泪水夺眶而出:“哪个叫你们把我的奖 状弄丢了呢?我要!”我忙蹲到儿子面前,伸手去擦他脸上的泪花,歉意万分地说:“好儿子, 对不起,原谅爸爸把你那两张奖状弄丢了,爸爸以后再也不会那样做了。你别哭,爸爸去把你去年得的那张奖状找出来贴上好不好?”儿子点点头,但泪水仍顺着他的脸颊往下淌。我忙转身到处翻找,找了近半个小时后,终于在一堆旧报纸里面找到了。我松了一口气,顾不得满头大汗地忙拿剪刀和透明胶布把那张奖状贴上了。我转身再看儿子时,儿子不好意思似地破涕为笑了。
(编辑吴平) 文/段琼 珍惜孩子的荣誉
·幼儿尊重需要的表现形式
幼儿在成长发展过程中有一种强烈的尊重需要--对于自尊、自重和来自他人的尊重的需要或渴望。这一需要的满足与否对幼儿积极自我的确立,和谐人格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所处的心智阶段的限制,幼儿内心中被尊重的渴望无法像饥、渴、睡、泄等生理需求那样简单明了地表达给成人,而是要通过一些具体的行为展示出来。因而,对于幼儿家长来说,透地孩子的行为表现,识别他的真实意图,是很重要的事。根据实地观察与相关文献的综合分析,我们发现幼儿尊重需要的表现形式可以归纳为这样几类:
1.要求得到成人的关注
幼儿是在与外界环境的互动中发育成长的,成人的关注是他们的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得以满足的首要条件。同时,幼儿也通过成人的关注来确认自己的存在,一岁之前,幼儿借助哭闹、微笑等手段吸引成人的注意力。学步以后则通过自我表现来达到目的。大多数情况下,孩子会用积极的办法引起成人的关注,如主动招呼父母来看自己搭的积木、画的画、做的某个动作,要求父母帮自己数跳绳、拍球的次数等,他们迫切地希望父母(或老师)看到自己,从成人的关注中获得自信和自尊。有时,孩子也会用一些消极的办法引起注意,如把整洁的房间搞得乱七八糟,把某件物品打烂,在有客人来访时大吵大闹生出事端。有时,幼儿还会借助一种更为隐蔽的方式表达自己的需要。如反复强调自己的不舒服,“我被虫子咬了”、“我肚子好痛”等。其实这些状况并非实情,只不过是孩子的又一种引起成人关注的信号,孩子是想通过父母对他们的关心感觉到自己的重要。
2.要求自主,对抗成人的意志
就整个幼儿期来讲,接受成人的旨意,服从成人的安排,构成了幼儿生活的主要内容。然而一味地顺从听话,势必抑制幼儿的天性,阻碍幼儿成为他自己。为此,幼儿在尊重需要的支持下表现出自主性行为--不依赖他人自由地做出判断与主张。比如他们会自己选择穿哪一件衣服,自作主张看哪一部卡通片,玩哪一个玩具,把父母的要求当作耳旁风。在成人看来,也许幼儿的行为理由根本站不住脚,他们的标准也让人难以捉摸,但幼儿却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坚持自己的主张,一旦如愿,他们便像打了胜仗的战士一样志得意满,而绝不会对成人的失望与无奈怀有一丝歉意。不过,在幼儿阶段,孩子对成人意志的反抗能力是极有限的,如果父母真的严厉起来,他们也会收敛自己的行为,但他们的自主性却不会随之而消失,一旦时面成熟,便会现度突现出来--这是幼儿在“捍卫”自己作为一个人的尊严的标志。
3.要求被赞扬和被认可
“孩子都爱听好话”、“哄小孩”等日常言语从经验层次反映出幼儿的一种普通倾向,即喜欢被成人赞扬和认可,由于这种需要倾向,幼儿除了要求父母对他们的各种“杰作”、“本事”给予关注以外,还迫切希望得到成人的夸奖和表扬。一句“你真能干”,往往让他们喜滋滋的神情持续很久,并激励他们充满信心地去做别的事情。反之,如果幼儿从父母那得来的信息是自己做得很不好,则会使他们兴趣索然,不愿、不敢去做其他事。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父母的认可与赞扬直接作用于幼儿的尊重需要,正向的鼓励与肯定可以激发幼儿的积极情绪,增强幼儿的自信心,满足幼儿的尊重需要;负向的批评与否定则导致幼儿消极情绪和情感的产生及尊重需要的匮乏。
4.要求负责
要求负一定的责任是幼儿自主性行为进一步发展的产物,一个常见的现象是幼儿不再顺从于成人的包办代替,而是要求“我自己来”。
于是,从服务于自己的吃饭、穿衣、洗澡到成人的烧饭、擦地,幼儿都想“插一手”。他们跑来跑去、忙个不停,即使被成人称为“帮倒忙”也乐此不疲,除非遭到强令禁止、训斥,被赶到一旁,才肯罢手,限于发展的水平和已获得的社会经验,幼儿能完成的负责行为毕竟很有限,但他们却从这有限的行为中看到了自己的力量,自己对这个世界的操纵和控制,由此而得到成就感,自尊感的体验。
5.要求有自己的空间
幼儿行为控制能力虽然很弱,但他们仍渴望拥有一块领地,这块领地既是空间上的,也是心理上的。在那里,他们可以随意摆放自己的物品,玩具,给玩具分配角色、安排任务,可以讲述自己的故事,倾泄情感,保存自己的小秘密。这块领地是幼儿精神发展的庇护所,也是他们作为人之尊严的重要堡垒,就和成人的陷私一样,不让外人随便刺探。在成人眼里,也许这块领地里的一切、连同小孩子的心计均可以一目了然,但绝不可以轻意点破。因为,一旦让幼儿发觉自己的秘密全在成人的掌握与控制之中,他们的尊重需要就会遭受挫折,滋生出自卑、弱小无能之感,从而丧失基本的自尊与自信。
选自《为了孩子》1997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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