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放志愿者飞机应不应该公开
首先:发此贴除了抱怨更多的是提醒(希望各位领导重视事情的严重性)2012年11月06日我收到短信(您已被确认参与6号(周二)招新工作,请14点55到天河南育蕾二街18号天河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集中 带队 某社工 电话。。。。(暂时不截图 不公开电话等信息)!
下午13点12分我收到短信,此时正在与网络宣传部的翔哥交流,店里也有一批顾客在办理业务,看到短信的第一时间没考虑太多,想到的就是我得马上飞奔到中心报道,以免迟到,我做生意9年参加过的活动也不下百场,只有提前到,从未迟到过。因为诚信!13点13分我对翔哥说我马上到中心去,说完下了QQ,马上打电话正在休息的员工让她起来加班,我有事外出。拿上会员证,带上手机,钱包,马上跑出路口拦下一辆的士,几十块钱坐到永泰地铁口(我在石井滘心村 这里到中心坐车+地铁差不多40个站,时间1小时30分至2小时,做公交时间稳稳不够)一路顺畅,算老天眷顾,一到地铁口飞奔进去坐3号线到林和西转APM到黄埔大道 这样可以节省体育西走路到中心的时间(花多2块钱)然后跑出地铁口到中心,此时,在门口看到队长正在忙碌(队长 实在辛苦啦 ),看看时间自己仅花了一个小时多点的时间,还有多半小时,然后去办公室请翔哥指点问题,聊了差不多看看时间14点44分,然后跟翔哥说我先去报道,然后走到另外一个办公室报道,此时,这名社工跟我说 活动取消啦 ,顿时 我真想发火,然后我说 取消总得通知我吧,他说 通知不是他做的,其她人发的!以下个人观点:
1:这样让人感觉 毫无管理 毫无秩序
2:让志愿者感觉对你毫不在乎
3:浪费时间又浪费精神还浪费金钱(下午本来和联通还有一个项目,忘记啦,结果我也放人家飞机啦)
4:(下午3点的活动,下午1点12分才通知,说明工作仓促,并且没有空余时间应付突发情况,再一个不是每个志愿者都能在这2小时内随意自由安排自己的时间,有的工作,有的学习)如果没有一个到的 是不是要取消活动呢???
5:论坛看到过 有志愿者参加报名 没来 没请假 被公布放飞机(请问是否有给予过警告还是直接就公布名单呢??)
如果没给予提示 警告 就公布名单 我抗议 有非常多的不确认因素!
附:社工可能会说我很忙 忘记啦或者说你可以打电话取消活动啊 (我说过诚信问题 我说出的我就要去实现它)
那么,这贴 不管出于任何的问题都不追究引以为戒 希望以后不要出现这些现象!
有漏洞就会有进步,有压力就会有动力(我与大家一起加油)!!!
不管结果如何请领导们不必公开某某人或什么,只是作为提醒,引以为戒! 怎么会发生这种情况呢,太令人心寒了 梁子益87 发表于 2012-11-6 23: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怎么会发生这种情况呢,太令人心寒了
任何人都会犯错 犯错了改正才能进步 希望这位志友不要被此事影响 我发起投票只是提醒社工 领导们以后一定要注重此事件并无其它 想法 张欣渌 发表于 2012-11-6 23: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任何人都会犯错 犯错了改正才能进步 希望这位志友不要被此事影响
只是对你表示同情啊,别无他意
我也覺得不應該公開,作為一名志願者,在加入志願者時就已經做好要犧牲的準備了,只是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呢,而且大家都是來自各行各業的,實在有事情無法參加活動也是應該理解的,可以警告或記一下小過,提醒當事人下次應該注意就好了,如果直接公佈的話,可能會影響志願者參加活動的熱情。 我也覺得不應該公開,作為一名志願者,在加入志願者時就已經做好要犧牲的準備了,只是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呢,而且大家都是來自各行各業的,實在有事情無法參加活動也是應該理解的,可以警告或記一下小過,提醒當事人下次應該注意就好了,如果直接公佈的話,可能會影響志願者參加活動的熱情。 工作,太儿戏了,,取消了就要考虑影响。把不利降到最低。吸取教训 对渌哥的遭遇表示同情...也让我们这些志愿者心寒了:( 渌哥 挺理解你的! 很多东西都在慢慢的完善中!希望各位志愿者和各位工作人员以后做什么都好以认真负责的状态来服务,大家一起努力创造我们志愿者这个启智大家庭! 放飞机确实是很不好的,我想没人会愿意被别人放飞机。但是同时也理解大家都是志愿者,那么多人,那么多事做起来确实不容易,社工也是志愿者呢。所以举办什么活动都需要有经验的人负责,也有预备负责人才行的。再一个,我想说一下,做志愿者不但组织要提前准备,志愿者也应当提前准备才对呢,像楼主这样匆忙还是婉拒为好,我觉得志愿者在不影响自已的生活与工作的前提下从事会好很多,什么事当变成一种责任与任务,就非常累了。当然,如果你做得很开心,你理想就是帮助大家,那样您应当安排好自己的工作与生活,很多事都难两全的。以后大家避免这样的事发生就好啦! 哎,志愿者做力所能为的事情吧。做应该做的事情,抱怨也不会有结果的,人家是领导想组织就组织想解散就解散,那是社工的工作。下次还是自己的工作第一位。给力朋友 在契约精神(因此与约束力无关)里边,契约的其中一方违约,牵涉到第三方(服务对象,社会)利益,第三方难道没有知情权?
组织者(契约发起人)应该在组织活动(单方提出契约条件)的时候,有义务对参与者(契约接受者)明示不守时,不守信的违约行为会被公开,让参与者根据自身条件觉得是否参加
一旦报名(契约签订),契约双方都有义务遵守约定. 一旦出现违约(主办者活动取消,参与者放飞机),也应该按照契约既定内容(例如,主办方及时通知,公开违约者身份)处理
做生意讲商誉,做人讲诚信,这是作为一个公民最基本的契约精神 大家都希望为社会服务,多些给对方谅解吧,如果活动真的取消了,可以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大家,平和对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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