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委社会工作部等六部门联合发文部署青少年暑期托管服务工作
近日,成都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团市委、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青少年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托管时间、托管对象、托管内容、托管组织、托管形式、托管费用和工作要求七方面对做好青少年暑期托管服务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社工君梳理了重点内容,一起来看↓一、托管时间是什么时候?中小学暑假期间的工作日8:30—17:30之内。各区(市)县可根据实际确定具体时间分期分批开展,并向社会公布。
二、托管对象是谁?面向全市小学阶段在校学生,优先满足特殊困难家庭需求,由学生家长自主自愿报名参加。
三、谁来组织?《通知》指出,各区(市)县幸福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本级教育、团委、社会工作、民政、卫健等相关部门(单位)制定本地托管服务实施方案,招募社会专业人士、大学生志愿者、在校学生家长参与,引导本区域教师、社区工作人员志愿参与。
四、托管形式有哪些?一是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从本地实际出发,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承担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二是以青少年宫为单位组织。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共青团组织指导本区(市)县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组织开展托管服务。三是以社区为单位组织。鼓励各区(市)县充分利用社区公共服务空间,积极引入专业性强、经验丰富的社会组织参与运营,提供便捷、优质、普惠的社区托管服务。四是以其他方式组织。会同妇联、工会、关工委等组织(单位),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提供学生暑期托管服务。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充分联合社区、学校、第三方机构等资源,聘请专业老师指导带班,提供公益关爱托管服务。
五、托管服务包括哪些内容?托管内容包括基本托管服务和其他拓展服务。基本托管服务以看护为主,学校、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和社区为学生提供学习和运动场所,组织工作人员带班,确保学生活动安全有序。其他拓展服务方面,托管组织单位可合理组织提供一些集体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但不得组织补课、讲授新课,不得增加教师和学生假期负担。
六、托管费用怎么收?托管费用方面,遵循公益普惠原则,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家长合理承担托管服务成本。同一区内同类型托管服务收费标准应保持一致,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相应费用。托管组织单位对参与托管服务的工作人员应当给予相应补助。
七、这一举措如何统筹推进?各区(市)县幸福办要把暑期青少年托管服务工作纳入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重点项目统筹推进,用心用情解决好市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民政部门要做好全龄友好包容社会营建工程牵头组织工作,加强定期督导,有序推进。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共青团、妇联、工会、关工委、街道、社区、在蓉高校等部门(单位)协调联系,广泛收集家长和学生的托管意愿诉求,精准指导和推进青少年暑期托管服务。
八、各方如何联动,共建共享?各区(市)县要统筹利用好当地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社会教育资源,因地制宜开展托管服务。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工作宣传引导;社会工作部门要加强引导在地志愿服务力量积极参与,指导镇(街道)对辖区内托管服务工作给予经费、场地支撑;民政部门要加强指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假期青少年托管服务。
九、有无其他方面的工作要求?志愿参与,自愿参加。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支持有意愿的教师志愿参与学生暑期托管服务,不得强制。对志愿参与的教师应给予适当补助。托管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参加,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各区(市)县和组织单位要高度重视并落实好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置传染病疫情,排查消除托管场地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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